ATEX认证涉及的产品
1.ATEX认证电气类设备:电气类设备是指包含电子部件,用于产生、储存、分配、转换电能的设备或用电能为能量的控制设备.
2.ATEX认证非电气设备:只有机械运动的设备,这些运动的部件会产生引爆源(如:热的表面,摩擦火花等)如减速箱、风扇、压缩机、制动器、搅拌机,非电气设备通常和电气设备连接以提供动能.
ATEX 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:
1 类( Category 1 ) — 非常高的防护水平
2 类( Category 2 ) — 高防护水平
3 类( Category 3 ) — 正常的防护水平
如果设备被用于 0、1或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G(气体、蒸气/薄雾):
0区 | 1区 | 2区 |
1G类设备 | 2G类设备 | 3G类设备 |
如果设备被用于 20、21或2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D(粉尘):
20区 | 21区 | 22区 |
1D类设备 | 2D类设备 | 3D类设备 |
设备还被划分为:
Ⅰ类设备(矿用设备:M1类和M2类)──用于矿井地下部分的设备和矿井地面部分的设备;
Ⅱ类设备(非矿用设备:1类,2类,3类)──用于因爆炸环境而发生危险的其他场所的设备;
生产企业在认证之前需确定产品防爆详细信息如:防爆型式,矿用或非矿用,设备类别,气体组别,温度组别,设备保护等级;
生产企业确认防爆模式,通常采用B+E模式,单独的B模式居多,或者根据订单量的多少,也可采用单台G模式;
在确认产品暂时不会出口国际市场时,我们建议一种比较经济的方式采用B模式,也就是型式试验批准证书,此证书能满足国内客户与招标的要求,如果既需要满足国内客户的要求,也要满足欧盟市场的需求,则采用B+E模式,也就是型式试验批准证书+产品质量保证体系
模式类别 | 模式 | 具体内容(见指令附录) |
EU type examination EC 型式试验 | B | 附录Ⅲ |
Producion quality assurance 防爆体系认证 | E | 附录Ⅶ |
Unit Verification 单台验证 | G | 附录Ⅸ |
ATEX防爆认证适用的标准如下
欧盟标准号 | 标准 |
EN 60079-0:2018 | 第0部分:设备通用要求 |
EN 60079-1:2014 | 第1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b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2:2014 | 第2部分:由正压外壳型“p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5:2015 | 第5部分:由充砂型“q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6:2015 | 第6部分:由油浸型“o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7:2015 | 第7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1:2012 | 第11部分:由本质安全型“i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5:2019 | 第15部分:由无火花型“n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8:2015 | 第18部分:由浇封型“m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31:2014 | 第31部分:"t"型外壳的防尘点火设备防护 |
EN 60079-34:2011 | 第34部分:设备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应用 |
防爆ATEX服务
上海集溢作为一家欧盟公告授权机构,集溢可以提供以下服务
· 针对所有相关产品的符合性评估和验证
· 根据《指令》的要求进行产品归类
· 出具要求的欧盟型式检验证书(附件三、附件九)
· 防爆类产品安全操作流程的文件化和本地化
ATEX认证涉及的产品
1.ATEX认证电气类设备:电气类设备是指包含电子部件,用于产生、储存、分配、转换电能的设备或用电能为能量的控制设备.
2.ATEX认证非电气设备:只有机械运动的设备,这些运动的部件会产生引爆源(如:热的表面,摩擦火花等)如减速箱、风扇、压缩机、制动器、搅拌机,非电气设备通常和电气设备连接以提供动能.
ATEX 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:
1 类( Category 1 ) — 非常高的防护水平
2 类( Category 2 ) — 高防护水平
3 类( Category 3 ) — 正常的防护水平
如果设备被用于 0、1或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G(气体、蒸气/薄雾):
0区 | 1区 | 2区 |
1G类设备 | 2G类设备 | 3G类设备 |
如果设备被用于 20、21或22区,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D(粉尘):
20区 | 21区 | 22区 |
1D类设备 | 2D类设备 | 3D类设备 |
设备还被划分为:
Ⅰ类设备(矿用设备:M1类和M2类)──用于矿井地下部分的设备和矿井地面部分的设备;
Ⅱ类设备(非矿用设备:1类,2类,3类)──用于因爆炸环境而发生危险的其他场所的设备;
生产企业在认证之前需确定产品防爆详细信息如:防爆型式,矿用或非矿用,设备类别,气体组别,温度组别,设备保护等级;
生产企业确认防爆模式,通常采用B+E模式,单独的B模式居多,或者根据订单量的多少,也可采用单台G模式;
在确认产品暂时不会出口国际市场时,我们建议一种比较经济的方式采用B模式,也就是型式试验批准证书,此证书能满足国内客户与招标的要求,如果既需要满足国内客户的要求,也要满足欧盟市场的需求,则采用B+E模式,也就是型式试验批准证书+产品质量保证体系
模式类别 | 模式 | 具体内容(见指令附录) |
EU type examination EC 型式试验 | B | 附录Ⅲ |
Producion quality assurance 防爆体系认证 | E | 附录Ⅶ |
Unit Verification 单台验证 | G | 附录Ⅸ |
ATEX防爆认证适用的标准如下
欧盟标准号 | 标准 |
EN 60079-0:2018 | 第0部分:设备通用要求 |
EN 60079-1:2014 | 第1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b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2:2014 | 第2部分:由正压外壳型“p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5:2015 | 第5部分:由充砂型“q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6:2015 | 第6部分:由油浸型“o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7:2015 | 第7部分:由增安型“e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1:2012 | 第11部分:由本质安全型“i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5:2019 | 第15部分:由无火花型“n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18:2015 | 第18部分:由浇封型“m”保护的设备 |
EN 60079-31:2014 | 第31部分:"t"型外壳的防尘点火设备防护 |
EN 60079-34:2011 | 第34部分:设备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应用 |
防爆ATEX服务
上海集溢作为一家欧盟公告授权机构,集溢可以提供以下服务
· 针对所有相关产品的符合性评估和验证
· 根据《指令》的要求进行产品归类
· 出具要求的欧盟型式检验证书(附件三、附件九)
· 防爆类产品安全操作流程的文件化和本地化